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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背景底圖 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推動辦公室即日起徵求100年度『產業化之創新生技研究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2010-06-18 新聞標題背景底圖
新聞標題背景底圖
1.產業化之創新生技研究計畫(學、研界研提):
於99年7月15日前受理100年度國科會、農委會及中研院經費補助之『產業化之創新生技研究計畫-計畫綱要表』

2.產學合作計畫:(學界及產界共同研提):
(1) 於99年9月30日前受理100年度國科會經費補助之『產學合作計畫-開發型細部計畫書
(2)於99年8月31日前受理100年度農委會經費補助之『產學合作計畫-構想書』

3.以上計畫之詳細徵求重點及相關規定,請參見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推動辦公室徵求網站http://dpiab.sinica.edu.tw/apply.php。



徵求說明:
1.研究方向需符合本方案之徵求重點項目,並具有產業應用性
2.本次僅徵求『整合單一型』計畫(計畫書內需含三件子計畫以上)。
3.計畫中以含有上、中、下游之整合研究,或具跨領域整合計畫者,優先推薦
4.每年每件整合型計畫之總經費,以不超過1000萬為原則
5.計畫除具創新、前瞻性外,能在近期內有具體成果產出,如重要論文發表、專利取得、產學合作或技轉等產業化潛能,並儘可能提出預定技轉廠商對象及預估技轉金額,以利審查。
 
l徵求重點項目:(請參閱推動辦公室網站公告)
 
l計畫期程:
1. 中研院:100年01月01日~100年12月31日
2. 農委會:100年01月01日~100年12月31日
3. 國科會:100年08月01日~101年07月31日
 
l申請資格:
1.本方案內所推動之『產業化之創新生技研究計畫』中,各經費來源限申請一件,且不能與國科會所推動之『基礎前瞻性農業生物及相關科技研究計畫』同時申請。
2.中研院:總主持人需為中研院專任助研究員(含)以上得申請之,子計畫、共同及協同主持人不在此限。
3.農委會:主持人為國內各學、研單位(不含農委會所屬機關)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含)以上之人員。
4.國科會:主持人需為國內各學、研單位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含)以上之人員。
 
l審查重點及流程
一、審查重點:以『主持人及研究團隊』30%、『計畫書內容』40%、『產業化潛能』30%之百分比,做為三大審查重點
二、申請及審查流程:
流程
說明
計畫綱要表
撰寫
下載推動辦公室提供之計畫綱要表格式撰寫,並於99年7月15日前寄送回推動辦公室。
 
計畫綱要表
審查作業
1.依各計畫案之類型,邀請各領域專家,進行審查。
2.計畫綱要表獲推薦後申請人方可研提細部計畫書。
 
細部計畫書
撰寫
1.推動辦公室通知計畫綱要表審議結果。
2.獲推薦之申請人,方可研提細部計畫書。
3.收件日期將另行通知。
 
細部計畫書
書面初審
依各計畫案之類型,邀請各領域專家,進行書面初審(每1件計畫,2位初審委員)。
 
細部計畫書
複審會議
1.   先由複審委員綜合初審意見,給予一複審分數及書面意見(每1件計畫,2位複審委員)。
2.   再依領域分組召開複審會議。
 
決審會議
由總主持人、顧問、三組召集人及各部會代表,共同進行最後決議
 
簽約撥款及
計畫核定
1.推動辦公室將先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其審議結果。
2.由經費補助單位,審查獲推薦之計畫經費,是否符合會計規定。
3.部會正式核定並與計畫申請單位簽約撥款後方可執行。
 
 
l申請方式
一、依本推動辦公室所提供之『計畫綱要表』與『細部計畫書』格式撰寫。
二、撰寫完成之『計畫綱要表紙本』及其『電子檔』各乙份,於99年7月15日前寄至推動辦公室(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中央研究院 農業科技大樓 A233室),逾期歉難受理。
三、『細部計畫書』需待『計畫綱要表』審查完成並獲推薦之申請人方可申請,收件日期將另行通知。
 
l承辦人員
      02-27872148 洪子淵 資深計畫管理師
      02-27872139 蕭伊芸 計畫管理師
      02-27872140 陳南宏 計畫管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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