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發替代役分3階段授薪,第1階段:為入營受訓期間4週(28天),期間比照二等兵薪俸,每月5,890元;第2階段:自分發用人單位至服滿替代役體位應服役期之日止,依碩、博士學歷,比照義務役士官(薪俸10,660+主副食費3,815+住宿津貼4,000+交通津貼1,260=NT$19,735)、軍官(薪俸15,570+主副食費3,815+住宿津貼4,000+交通津貼1,260=NT$24,645)薪俸給付薪資;第3階段:自服滿替代役體位應服役期之日起,領取該用人單位相對職務水準薪資給付。其中第2階段待遇與一般役男拉近,對役男可能誘因較小,但較符合兵役公平。惟當役期或義務役薪資遇有調整時,上述津貼及應繳研究發展經費亦可能配合調整。
資料來源:內政部役政署(更新日期:2/18/2009 ) |